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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为独立学院,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单独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的报名和录取工作是分别独立进行的,不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南广学院不予录取。
(二)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专业中重新选择专业志愿顺序填报,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录取专业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为主要依据。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四)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录取时间顺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进行。
(五)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游戏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节目主持方向)等9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
(六)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导演、表演、摄影(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动画(动画编导动画艺术设计、动画剧作方向)等9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新苗杯中学生电视节目主持大赛”总决赛全国前6名的获奖选手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七)2007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八)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有 关 说 明
(一)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07年4月初以信函形式通知考生,并在南广学院网站上提供专业考试结果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cucn.edu.cn)。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院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考生接到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专业考试合格证回执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将回执寄回或传真至我院招生办。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一年的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试读期满后,合格者正式办理学籍手续转入二年级学习,试读不合格者(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五)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六)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学年16500元。
(七)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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