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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与传播-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媒境遇及其成因

时间:2009-11-07 16:4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媒境遇及其成因 作者  许学峰  任孟山  武  闽
【内容摘要】  城市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居住并贡献于城
市,却囿于户籍藩篱等原因而不能且不被融入,其呈现在大众传媒的刻板形象与社会现实的差距较大。本文试图总结其媒体形象并分析其中的缘由。
【关键词】  弱势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大众传媒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副产品。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规模性的城市农民工群体兴起于19世纪80年代中期,即在中国经历了近十年左右的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社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扩大于19世纪90年代初,即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向纵深进展;根据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民工总数大约两亿人,除去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数量约为1.2亿,而这些农民工绝大多数分布在规模不等的城市,形成了中国社会结构中与世界其他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所不同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
    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形成,与中国二元化社会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密切相关。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将全国居民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与此相对应,国家将粮食供给、副食品供给、住宅保障、教育、养老、医疗等各种资源进行分割,实行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运作体系,并严格限制农村向城市的社会流动。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带来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虽然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社会流动的禁锢,社会群体流动的动力越来越依据地域资源多寡而不是政策条例,但是时至今日我国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更没有从源头上改变造成这种社会结构
的制度架构。
    这种制度模式造成的社会结构表现在大众传播层面,是对城市农民工群体的报道呈现出城市本位的报道思维和操作手法。民工潮初期,分散在城市中的农民工曾被诬称为“盲流”,意指破坏城市建设的无目的流动人员。即使后来被称为“外来务工人员”,仍然可以非常明显地理解到城市本位的定式思维。2000年以来,伴随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调整,以及回应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呼声,关于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正在逐步校正,大众传媒对于农民工的新闻报道也日渐表现得较为温和而理性,承认农民工群体对城市建设不可替代的价值。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媒境遇并没有很大改观,这个群体在媒体上
被描画的刻板印象痕迹依然明显。
二、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媒境遇
1.边缘化群体
    美国哈佛大学罗滕伯格、英美文学和语言学教授霍米。巴巴在清华大学作学术报告时说:“所谓弱势(也有少数的意思)不是数量的问题。联合国发展普查报告把弱势群体定义为没有权力和权威的人,没有权力和权威而不能构成自己的代理人的人。”城市农民工群体虽然数量巨大(而且不是少数),但却是不折不扣的社会弱势群体(so—cial Vulnerable Groups)。按照本世纪初开始在中国流行的社会分层理论,城市农民工群体缺少其他阶层所具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他们处于社会底层,在城市社会生活中居于边缘地位,长期居于城市并为其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却不被承认为这个城市的居民,不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所具有的一切社会福利。他们无力发出自己的声音,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处于被动状态,而且他们自身也没有利用上述资源制造新闻的能力。换言之,从传播权力和传播资源的角度讲,其弱势群体的传播身份也非常明显。
    城市农民工群体一般时期不会受到媒体关注,其受到关注的时刻一般具有如下规律:第一,部分节日期间,比如因“返乡潮”和“进城潮”造成运力紧张的春节期间。第二,政府发布关于农民工文件的一段时间内,比如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号文件,要求各地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转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切实解决农民工在城镇中的生产生活问题。第三,高层领导对农民工集中关注时期,比如2003年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斩钉截铁地对重庆市的普通农妇熊德明表示:“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此后一段时期,追缴对农民工的欠薪成为了传媒热点之一。第四,农民工以包括放弃自己生命等极端形式的抗争时期,比如因为讨薪而发生的农民工跳楼事件、冲击工地殴伤或打死工头事件、集体上访或静坐绝食事件、向官员或媒体下跪事件等。
    媒介权力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分配状况,也可以影响法律和政策调整社会资源生产、流通的规则来影响社会关系的格局,从而反过来重塑社会结构。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城市农民工群体在媒体话语中也处于边缘地位,并被媒体选择性的报道在象征层面上完成了对这个群体的边缘化身份再确认,造成了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播地位在象征层面与实践层面之间的一种恶性循环。
2.被言说的群体
    在媒体的选择性报道中,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形象大致如下:不文明、没修养,不懂得城市生活的游戏规则;文化低、素质差,总是在城市中展现乡村生活习惯;无知而莽撞的法盲,倾向于用暴力维护自身权益;可怜而无助的弱者,各种利益总是受损的重灾群体等。关于上海的媒体调查显示,有关民工犯罪的报道在各报纸的民工报道中都占了很高的比例,在有的报纸中竟然高达36.4%。在近几年政策调整与社会语境的变化中,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媒体形象逐渐有所改善、他们作为城市建设者和贡献者而不是破坏者和索取者的形象日益突出,而且,媒体对于这个群体的道义支持和舆论支援的力度越来越大。这种变化无疑是正向的,反映出舆论错位的社会修复与媒体偏见的自我校正的良好趋势。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媒体主导的社会舆论的变化中,城市农民工群体却一直处于失语地位,其社会传播地位与其社会贡献极不相称。他们只是传播对象,而不是传播主体。他们的媒体形象与社会形象的变化,取决于媒体社会责任和国家政策,而不是自我表述和利益博弈。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提出的“断裂社会”概念中明确指出:不同的社会群体处于完全不同时代的发展水平,他们之间无法形成一个整体社会,整个社会是分裂的(不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而是在社会的意义上)。其实,这个含义也适用于传播层面,强者展示自己,弱者被人展示,农民工群体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是社会精英群体或主流人群的传播点缀,媒体倾向于强者的传播取向,形成了象征层面的断裂生态:弱势群体被有意无意地甩出了传媒关注的视野。
3.被“省略”的受众
    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作的典型调查,农民工日工作时间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农民工超时间、超强度劳动现象非常普遍,休息权利没有保证,大多数人没有闲暇时间关注大众传媒。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受教育程度较低,识字较少造成了阅读困难,媒体对他们而言不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更有大量的农民工居无定所,没有接触媒介的条件。他们中的不少人,已由农村中的现实受众,退化为城镇中既不读报刊,又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的潜在受众。这些在农村中本来拥有部分媒介资源和接触条件的农民精英,在转化为身在异乡的底层农民工时,却失去了本就有限的媒介资源和接触条件,与这个世界的信息隔绝变得更深而不是更浅。不仅如此,城市农民工整体上也缺乏使用媒体和利用媒体的自觉意识。
    从媒介社会学的角度讲,社会主体的角色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媒介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对社会主体的自我建设具有作用。但问题是,大众传媒中无论是新闻内容还是商业广告,无论是报道思维还是传播观照,城市农民工群体是一个被“省略”的受众群体。近些年来,伴随日益清晰的社会分层,关注强势集团和中间阶层的报刊杂志、电视栏目、广播节目等越来越多,有关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传媒资源的增长却极其缓慢。日常新闻中报道的时尚生活、品位杂志中体现的格调与情趣、电视剧中演出的社会场景、广告中充满煽情意味的物质诱惑等,与城市农民工群体的生存与生活状态是两个世界。如果说城市农民工群体限于本身的知识储备和媒介素养不够,造成了他们与大众传媒之间的非自愿性隔离,那么,大众传媒与底层社会的遥远距离,则造成了他们与大众传媒之间的自愿性隔离。
三、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传媒境遇之成因
1.媒体经营的商业牵引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大众传播媒介发生的由“意识形态的媒介”向“产业经营的媒介”的过渡过程至今仍在继续。因为经济改革把信息传播导入市场机制,传播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变成市场与产品的关系,是产品的供给和消费按照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的性质来进行循环和交换。追逐利润已经成为当今传媒在市场中的合法理由,媒体必须把信息传播转化为商业利润,才能促成自身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因此,媒体需要确定较为明确的受众,从而获得可能的广告市场。从理论上讲,媒体受众定位的多元化适合转型期社会的阶层分化,能够为不同的受众提供不同的媒介内容,满足不同的社会需求。但现实是,媒体不约而同地倾向于选择精英群体和强势阶层,因为他们具有更强的社会号召力、市场购买力和传播影响力。这样的定位也会引来更高层级的广告客户,为媒体带来更多的市场回报。
    市场逻辑的游戏规则和利益原则介入大众传媒,不仅意味着传媒在运营模式、操作手法,还意味着信息资源和话语空间的分配上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贫富悬殊的背后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上失衡的结果,而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能力的失衡又是他们之间社会权利失衡的结果。社会利益格局形成的群体问落差表现在传播层面,就是媒体追逐强势阶层用以保证自身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这些年来的媒体实践证明,市场化并不表明必然多元化,错位竞争的市场竞争理性往往转变为挤位竞争的市场非理性。当大众传媒的话语生产与利润获得勾连在一起时,“金钱乃是评判所有这些需要是否得到满足的一个公分母”。
2.媒体对政治的呼应
    无论一个媒体具有多高程度的市场化,其传播信息都要适合意识形态的合法要求,不能越过国家机器划定的宣传红线。由于弱势群体牵涉到的社会问题较多,而且,造成弱势群体的体制性因素大于非体制性因素,话语生产不当很可能触及敏感领域的神经,关于弱势群{本的报道有可能给媒体的生存或处境带来政治压力。就城市农民工群体而言,有关他们的问题往往又与政府推行的规章制度相联,媒体报道需要符合政治要求的话语节拍,以正面报道为主。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内,在1989年—1991年和1998年—2000年间,出现了城市农民工群体向农村的回流高峰。前一个高峰是由国家经济萎缩和治理整顿造成的,后一个高峰是由国有企业改革和乡镇企业改制带来的,下岗分流和减员增效的政策推进释放出大量下岗工人。在前一个高峰期中,新华社发表文章规劝农民朋友“城里找活难,农村天地广”,为整体宣传基调定位;在后一个高峰期中,暗示或直接表达城市农民工挤占下岗工人就业机会、是下岗工人的竞争对手的报道比比皆是。
    自19世纪80年代启动产业化进程的中国传媒,来自权力层面的政治压力已经趋弱,而且,市场化的媒体运作机制和公权力机构的自律性提高,使得媒体的自由度更大,权力的影响力变小。但是,媒体与政治的呼应,至今仍是必须。从制度属性角度讲,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的基本论断没有根本改变,媒体承担着政治传播的功能,需要反映党和政府做出的举措。传播与社会的进步在于,媒体不再像以前一样完全照本宣科地对权力要求进行图解和阐释,而是可以提出质疑和商榷。不过,媒体仍然需要必要的传播策略以及媒体的自我过滤,对权力可能的承受力度进行评估,关于城市农民工群体的报道也是如此。
3.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
    媒介的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传播媒介在享有整个社会提供的自由环境的同时,应该主动并积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能只是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正义和品位;在没有他律的情况下,应该自觉进行自律。如果说当下的大众传媒完全不顾社会责任肯定是不合适的,但媒体对社会责任的失位也是客观存在的。关于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媒体报道中,煽情化和猎奇性倾向较为明显,甚至有些时候还有娱乐化倾向,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的遭遇足以成为媒体的“卖点”,媒体的新闻裁剪在“卖点”的目的性中忽略了社会责任的担当,往往是放大了并不重要却吸引眼球的新闻点。
    关注包括城市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弱势群体,是转型时期媒体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最大限度地表现他们的生存与生活状态以及他们的呼声。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对社会关系的象征调解,新闻生产严重偏向强势群体,就不能全面反映社会群体的整体面貌,自然也就无法体现出媒体对社会的调解功能。正如传播学家麦奎尔所说:“传播既然是基本的权力,那么权力的拥有与实践就必须建立在平等与多元的基础上,特别是既有结构的弱势者其权力更应该受到尊重,让人民得以参与媒介的运作。”
 四、结语
    陆学艺等人在分析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流动时,概括了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惰距(Lag of Social Mobility)的四个体现,即身份变迁落后于职业变迁;社会地位变迁落后于经济地位变迁;职业的转变不能带来与城市社会的融合,农民工仍然被排斥在城市化进程之外;公民权的变迁出现错位。按照这个概念的推演,在传播视野中的城市农民工群体也存在惰距现象,即传播地位的变迁落后于社会地位的变迁,传播权力的变迁落后于经济与政治权力的变迁。缩小或改变这种传播惰距的努力,从根本上来讲,当然应该是修正制度设计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运作的体制模式,因为传播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相反。但是,大众传媒却并不应该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等待改革到位。而应该利用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权力和资源为制度变迁提供动力。大众传媒需要回望历史并在现实中检讨自身行为,为包括城市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发声提供传播渠道,在社会失衡的校正与利益均衡的博弈中,大众传媒应该体现出自身价值,不能让城市农民工群体在现代社会的传播中成为被遗忘的弱势群体。
注释:
①[美]霍米?巴巴:《弱势化:一种新的全球化》,《社会科学报》,2002年8月8日。
②参见俞虹:《当代社会阶层变迁与电视传播价值取向》,《现代传播》,2002年第6期。
③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页。
④参见李淑嫒:《建设者还是破坏者——沪上三大报纸报道中的民工基本形象分析》,载张国良主编:《中国传播学评论》(第一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⑤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⑥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起草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改革》杂志,2006年第5期。
⑦陈崇山:《谁为农民说话——农村受众地位分析》,《现代传播》,2003年第3期。
⑧陈卫星:《传播的观念》,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40页。
⑨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⑩[德]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88页。
11.参见杨云善、时明德:《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5—7页;王春光:《农民工: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工人阶层》,《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1期。
12参见[美]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  See McQuail.D.,Processes 0f media effects.In 0.Boyd-Barrett&P Braham(Eds.),Media,knowledge and power’.Iondon:Routledge.pp.80-107.
14惰距(1ag)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William Ogbum)提出,他在研究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发现,非物质文化变迁滞后于物质文化变迁,从而产生文化惰距(cultural lag)。
1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35页。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责任编辑:张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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